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20.创世记1:3.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当人开始意识到良善和真理是更高级、更优越的东西时,就迈出了第一步。完全外在的人甚至不知道何为良善与真理;因为他们以为属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一切就是良善,赞成这些爱的一切就是真理。殊不知,这种“良善”实为邪恶,这种“真理”实为虚假。但当人被重新孕育时,他首先开始意识到他的“良善”并非良善。随着他更多地进入光明,便开始认识到主的存在,明白祂是良善和真理本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人们应当知道主的存在:
你们若不信我永在,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还应当知道,主是良善本身或生命,是真理本身或光,因此良善或真理若非来自主,就不存在,如经上所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 3-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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