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0

310. 就属灵之义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属天的奥秘 #1953

1953.“她就称那

1953.“她就称那对她说话的耶和华名为”表示当主的内层人思想这些事时,它的状态。这从上下文(1889, 1925-1926, 1935节;1955, 1958节),以及“称名”的含义清楚可知:“称名”是指认识一个人的性质,如前所述(144, 145, 1754节)。这几节经文描述了主的状态是何性质,或说当这样思想祂的理性时,祂处于什么样的状态。理性本身不能这样思想,但内层人或更高的人能(如前所述,1926节)。理性决不能思想或分析自己的性质,因为没有任何东西能够看透自己。必有某种更内在或更高的东西来思想它,因为这种东西能看透它。例如,耳朵不能知道,更不能理解它接收到自己里面的话语;但内在听觉能。耳朵只是辨别清晰的声音或词语,而内在听觉却理解所说的话,随后内在视觉,或内视明白它;一个人就是以这种方式通过听觉来感知话语含义的。视觉体验也一样:从视觉对象获得的最初观念是物质的,这就是为何它们被称为物质观念;但真正审视它们并由此思想它们的,是更内在的视觉。这也适用于人的理性:这理性根本没有真正看见自己的能力,更没有检查自己性质的能力;但必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做到这一点。因此,当一个人能够做到这一点,也就是说,能够感知到存在于他理性里面的任何虚假,或那里发光的任何真理,尤其若能感知到正在斗争并战胜的某种东西时,他就可以知道,他做到这一切的能力从主的流注通过内在人而来。前面(1926节)所说并且此处所指的主的内层人是那与祂的内在人,也就是耶和华合一,因而远在这理性之上的部分。祂从这内层人,如在天堂之光中那样看见并感知到祂的理性若只致力于真理而不致力于良善,将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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