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1755.“可以让他们拿走自己的份”表示这些事物(即恶灵)被置于他们的权力和控制之下。这从前面(14:21-23)的阐述清楚可知,大意是:主不愿接受源于他们的任何东西,因为主不从这个源头获得任何力量。“他们(即恶灵)被置于天使的权力和控制之下”,意思是这样:正是天使实际统治邪恶的地狱灵,我从大量经历中已经清楚知道这一点。然而,主预见并看到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并提供和安排这一切;但有些东西是出于祂的允许,有些是出于祂的勉强同意或让步,有些是出于祂的同意,有些是出于祂的美意,而有些是出于祂的旨意或意愿。控制他人的欲望完全是人自己的东西,与天使从主那里得到的东西截然不同。天使的全部控制都是建立在爱和怜悯的基础上,没有任何统治的欲望。这些事都是极深的奥秘,无法用几句话清晰阐明。只要知道邪恶的地狱灵被置于天使的权力和控制之下,主掌管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甚至直到最微小的细节就足够了。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等到后面(2447节)讨论圣治和许可时我再详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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