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1557.“到了伯特利和艾的中间”表示知识或认知的属天和世俗种类。这从“伯特利”和“艾”的含义清楚可知:“伯特利”是指通过宗教知识或认知而来的智慧之光(参看1453节);“艾”是指通过世俗知识而来的光(也可参看1453节)。从那里(1453节)的讨论可以看出那时主处于何种状态,也就是说,这是一种童年状态或孩子般的状态;童年或孩子的状态是这样:世俗事物是存在的。事实上,在真理与良善通过知识或认知植入属天事物之前,世俗事物是无法被驱散的,因为一个人无法区分属天事物和世俗事物,除非他知道何为属天之物,何为世俗之物。知识或认知会将一个笼统而模糊的观念转变为一个清晰而明确的观念,并且这个观念通过知识或认知变得越清晰,世俗事物就越能被分离出去。
然而,童年状态或孩子般的状态仍是神圣的,因为它是纯真的。无知完全不能消除神圣,只要纯真存在于它里面,因为神圣就住在纯真的无知里面,或说以纯真的无知为家。除了主以外,对所有人来说,神圣只能住在无知里面,或说只能以无知为它的家;若不住在无知里面,就不是神圣。即便在享有聪明和智慧的最大光明的众天使本人当中,神圣也住在无知里面,因为他们知道并承认,他们凭自己一无所知,凡他们所知道的,都来自主。他们还知道并承认,与主的无限知识、聪明和智慧相比,他们的一切记忆知识、聪明和智慧等同于无;因此,他们的全部就是无知。人若不承认,与他所知道的相比,他所不知道的是无限的,就无法体会天使的神圣无知。
神圣的无知并不在于比别人更无知,而在于承认人凭自己一无所知,并且他所不知道的与他所知道的相比,是无限的;尤其在于承认,与属天事物相比,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和理解的概念微不足道,也就是说,与构成生活的事物相比,构成理解力的事物微不足道。对主来说,祂即将把人性或人身事物与神性事物结合起来,故按秩序前进,现在首先到达祂还是个孩子时就已拥有的属天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世俗事物也是存在的。通过从这个状态前进到更为属天的状态,祂最终进入婴孩的属天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将人性或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完全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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