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1076.“含”表示败坏的教会,这从前面(1062-1063节)关于“含”的论述清楚可知。一个教会若承认圣言,拥有某种类似真教会的敬拜,但却将信与仁分离,从而将信与它的本质要素和真正生命分离,就被称为败坏。信由此变成一种死物,其结果是,教会不可避免地败坏。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其成员变成什么样的人,即:他们不可能有任何良心;因为真正为良心的良心若非源于仁,绝无可能存在。构成良心的,是仁,也就是说,主通过仁作工。什么是良心,不就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行恶,也就是说,以任何可能的方式善待每个人吗?因此,良心属于仁,决不属于与仁分离的信。即使这种人有良心,那也是一种虚假的良心(对此,参看977:1, 1033节)。由于他们缺乏良心,所以只要外在约束被除去,他们就会陷入各种罪恶。
他们甚至不知道什么是仁,只知道它是一个具有某种含义的词而已。他们因缺乏仁,故不知道什么是信。当被问到这个问题时,他们只会回答说,它是一种思维。有的说它是信靠,有的说它是关于信的认知或知识。只有少数人说它是照这些认知或知识生活,几乎没有人说它是一种仁爱或相爱的生活。如果他们被告知这一点,并有机会去反思,那么他们唯一的回答是,所有爱都始于自我,一个不关心自己和自己家庭的人比一个异教徒更糟糕。因此,他们只关心自己和世界。这导致他们活在自我之中,前面频繁描述了这自我的性质。他们就是被称为“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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