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10089.“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表被赋予生命。这从“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是指通过对主和祂拥有天上地上一切的权柄这一真理的承认而被赋予生命(参看10083节)。众所周知,教会的第一件事就是承认主,因为教会教导,没有主就没有救恩。圣言多处教导说,祂拥有一切权柄;事实上,主自己在下列经文中如此教导:
一切都由我父交付了我。(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4, 35)
同一福音书:
父曾赐给子权柄,管理凡有血肉的。(约翰福音17:2)
又: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彼此说,你是磐石,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6:18, 19)
“彼得”在此表示从主获得的信,因而表示信方面的主,祂拥有这权柄(参看创世记22章序言, 4738, 6344e节);“磐石”,如他在那里被称呼的,表示信方面的主(85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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