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1

31.⑷相对于空间的

31.⑷相对于空间的无限被称为无垠,而相对于时间的无限则被称为永恒。尽管它们如此关联,但神的无垠之中丝毫没有空间,祂的永恒之中丝毫没有时间。相对于空间,神的无限被称为无垠,因为“无垠”是适用于浩大、伸展及其空间的术语。而相对于时间,神的无限则被称为永恒,因为“永恒”是适用于可用没有限度的时间来度量的逐渐发展之物。例如:水陆球体本身就是那能使物体被视为存在于空间之物,而该球体沿轨道的旋转和运动则是那能使物体视为存在于时间之物。事实上,后者制造了时间,而前者制造了空间。时空就是以这种方式通过头脑中反映它们的感官被感知。但就象刚才说的,神里面丝毫没有空间和时间。然而,时空却始于神。由此可知,相对于空间,祂的无限是以“无垠”来表示的;相对于时间,祂的无限是以“永恒”来表示的。
但对于天堂天使而言,神的无垠是指其神性的存在,神的永恒是指其神性的彰显。而且,他们将无垠理解为神性的爱,将永恒理解为神性的智慧。这是因为天使将时空从神性剥离出去,于是这类概念随之而来。但由于人只能通过由时空概念形成的观念思考,故他无法先于空间形成关于神无限的任何观念,或先于时间形成关于神永恒的任何观念。事实上,当他试图这样做时,他的头脑仿佛陷入昏厥,几乎如同遭遇海难的人,或即将被地震吞没的人。若仍坚持钻研这些秘密,人很容易陷入精神错乱,由此误入否认神的歧途。
我本人也曾陷入这种状态,那时我在思想何为永恒之神,或创世之前祂做了什么。如祂是否深思过创世,并想出所遵循的秩序?在完全真空的状态下能否深入思考?以及其它无用的揣测。但为了防止我被这类揣测逼疯,主将我提升到内在天使所在的气场和光明中。当先前限制我思维的时空观念在那里被除去些许时,我才得以领悟到,神的永恒并非时间上的永恒,因为创世之前时间并不存在,以这种方式思想神根本就是白费力气。而且,由于来自永恒,即与一切时间无关的神性并不牵涉日、年或世纪,故对神而言,这些东西都是当下。于是,我得出以下结论:神并非在时间中创世,而是时间连同创世一起被神引入。
对此,我补充以下经历:在灵界的一极能看到两个张大嘴巴、敞开喉咙的巨大人形雕像,那些对永恒之神持守无用且疯狂的想法之人觉得自己好象被这两个雕像吞噬。不过,这只是幻觉,那些对创世之前的神持守荒谬和不切实际的想法之人就会陷入其中。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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