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⑷相对于空间的无限被称为无垠,而相对于时间的无限则被称为永恒。尽管它们如此关联,但神的无垠之中丝毫没有空间,祂的永恒之中丝毫没有时间。相对于空间,神的无限被称为无垠,因为“无垠”是适用于浩大、伸展及其空间的术语。而相对于时间,神的无限则被称为永恒,因为“永恒”是适用于可用没有限度的时间来度量的逐渐发展之物。例如:水陆球体本身就是那能使物体被视为存在于空间之物,而该球体沿轨道的旋转和运动则是那能使物体视为存在于时间之物。事实上,后者制造了时间,而前者制造了空间。时空就是以这种方式通过头脑中反映它们的感官被感知。但就象刚才说的,神里面丝毫没有空间和时间。然而,时空却始于神。由此可知,相对于空间,祂的无限是以“无垠”来表示的;相对于时间,祂的无限是以“永恒”来表示的。
但对于天堂天使而言,神的无垠是指其神性的存在,神的永恒是指其神性的彰显。而且,他们将无垠理解为神性的爱,将永恒理解为神性的智慧。这是因为天使将时空从神性剥离出去,于是这类概念随之而来。但由于人只能通过由时空概念形成的观念思考,故他无法先于空间形成关于神无限的任何观念,或先于时间形成关于神永恒的任何观念。事实上,当他试图这样做时,他的头脑仿佛陷入昏厥,几乎如同遭遇海难的人,或即将被地震吞没的人。若仍坚持钻研这些秘密,人很容易陷入精神错乱,由此误入否认神的歧途。
我本人也曾陷入这种状态,那时我在思想何为永恒之神,或创世之前祂做了什么。如祂是否深思过创世,并想出所遵循的秩序?在完全真空的状态下能否深入思考?以及其它无用的揣测。但为了防止我被这类揣测逼疯,主将我提升到内在天使所在的气场和光明中。当先前限制我思维的时空观念在那里被除去些许时,我才得以领悟到,神的永恒并非时间上的永恒,因为创世之前时间并不存在,以这种方式思想神根本就是白费力气。而且,由于来自永恒,即与一切时间无关的神性并不牵涉日、年或世纪,故对神而言,这些东西都是当下。于是,我得出以下结论:神并非在时间中创世,而是时间连同创世一起被神引入。
对此,我补充以下经历:在灵界的一极能看到两个张大嘴巴、敞开喉咙的巨大人形雕像,那些对永恒之神持守无用且疯狂的想法之人觉得自己好象被这两个雕像吞噬。不过,这只是幻觉,那些对创世之前的神持守荒谬和不切实际的想法之人就会陷入其中。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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