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980.启16:8, 9.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叫他能用火烤人。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并不悔改将荣耀归给祂。
“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981节);“叫他能用火烤人”表示由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产生的对歪曲真理的欲望(982节)。
“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强烈欲望(983节);“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984节);“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不害怕来自主的最后审判, 也不害怕那时对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定罪和惩罚(985节);“并不悔改将荣耀归给祂”表示他们不愿转向遵行主诫命的生活(9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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