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诠释启示录 #945

945.“因此,所有

945.“因此,所有民族都要来在你面前敬拜”表示所有处于爱之良善,并由此处于真理的人都将承认祂的神性。这从“民族”和“敬拜”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并由此处于真理的人(参看AE 175, 331, 625节);“敬拜”(或崇拜)是指从心里承认,并敬拜或崇拜(参看AE 790a, 805a, 821a节)。很明显,“所有民族”只是指这些人,因为还有一些人不会承认主。

(续)

当一个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就从他的自我中被提升上来,因为当一个人只处于属世的外在时,他就处于他的自我;但当他处于属灵的内在时,他就从这自我中被提升上来。他只有通过以下事实才能感知到从自我中的这种提升:他不思想邪恶,并远离思想它们;他以真理,也以良善的功用为快乐。然而,这样一个人若进一步进入这种状态,就会在一种思维中感知到流注;但他仍貌似凭自己思考和意愿;因为主为了他的改造而愿意这样。尽管如此,人仍应当承认,良善或由此而来的真理丝毫不来自他自己,都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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