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诠释启示录 #88

88.启1:20.“

88.启1:20.“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的奥秘”表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启示,这些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祂。这从“奥秘”、“七星”、“七灯台”和“在我右手中”的含义清楚可知:“奥秘”是指隐藏在约翰所拥有的异象中的东西,但在此是指被启示的异象,因为接下来会说明“七星”和“七灯台”表示什么;“七星”是指属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事物的知识或认知,因而是指一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72节);“在我右手中”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东西(参看AE 72节)。由此清楚可知,“你所看见的七星的奥秘”表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启示,这些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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