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诠释启示录 #851

851.“和祂在一起

851.“和祂在一起的有十四万四千人”表示照着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这从“十四万四千”的含义清楚可知,“十四万四千”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参看AE 430节)。主对祂的十二门徒所说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重生的时候,就是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十二个门徒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而是说,主要照着从祂而来的来自良善的真理审判所有人,因为“十二个支派”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一切,也就是来自良善的真理。前面解释了这段经文(可参看AE 9, 206, 253b, 270, 297, 430c节)。

以赛亚书中的“长老和首领”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耶和华站起来辩论,站着审判万民。耶和华必来审判祂民中的长老和首领。(以赛亚书3:13, 14)

“民中的长老和首领”与十二个门徒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所有属于教会、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和良善。这就是“长老”的含义(参看AE 270节),也是首领的含义(AE 29, 408节)。

“十四万四千”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十二”具有相同的含义,而“十二”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和良善。“十四万四千”之所以与“十二”具有相同的含义,是因为复合数字与通过相乘产生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144这个数字是12与12的乘积。再者,十四万四千与一百四十四具有相同的含义。不过,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在对启示录第7章的解释中所说的,那里论述了每个支派中受印的一万二千人,和所有支派中受印的十四万四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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