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诠释启示录 #758

758.“就逼迫那生

758.“就逼迫那生了男孩子的妇人”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将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因为它持守生活的教义。这从“逼迫”、“妇人”和“男孩子”的含义清楚可知:“逼迫”当论及“龙”所指的那些人时,是指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妇人”是指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对此,参看AE 707, 721a, 730a节);“男孩子”是指该教会的教义,也就是生活的教义(参看AE 724a—725节)。由此清楚可知,“龙就逼迫那生了男孩子的妇人”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将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因为它持守生活的教义。“逼迫”在此表示出于仇恨和敌意弃绝并诽谤,这一点从前文可推知,即:“龙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好吞吃她的孩子”、“他与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争战”,当他被摔在地上时,就发“大怒”,并出于表示仇恨的这怒气“逼迫妇人”;他的“怒”表示仇恨(可参看AE 754节)。下文用这些话进一步描述了他的仇恨,即:“他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她被这河吞没。”最后,当他的所有企图都徒劳无功时,他就充满怒气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

“龙”所指的那些人对“妇人”所指的那些人具有如此仇恨,是因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具有如此仇恨,由于那些处于分离之信的人与地狱结合,所以他们的仇恨就像地狱对天堂的仇恨。这种仇恨的源头也要简单解释一下。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这些爱是截然对立的。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只爱他们自己的自我;而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不爱他们的自我,因为他们爱主胜过自己,爱邻超过自己;他们还被阻留躲避他们的自我,并被保持在主的自我,也就是神性之中。此外,人生活的一切快乐都是他的爱之快乐;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是各种仇恨的快乐,而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快乐是各种仁爱的快乐,前者是后者的直接对立面,或说它们彼此截然对立。由于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在他们的一切活动中都出于他们的爱之快乐行动,而如前所述,这些快乐是各种仇恨的快乐,所以明显可知为何龙对妇人具有如此仇恨;因为“龙”是指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这就是为何他被称为“大红龙”,“大红”表示这爱。他还被称为“魔鬼和撒但”,“魔鬼”表示来自地狱的一切邪恶,“撒但”表示由此而来的一切虚假;邪恶就在对良善的仇恨之中,虚假就在对真理的仇恨之中。他也被称为“古蛇”,“古蛇”表示感官层,也就是人生命的终端,所有这种仇恨都位于这感官层。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就具有类似的仇恨;这仇恨不在这个世界上显现,而是在灵界当他们成为灵时显现。这是一种致命的仇恨,这是恶灵生活的本质快乐(可参看AE 754节);但这种快乐会转化为可怕的地狱之物(可参看《天堂与地狱》,485–4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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