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662.“因为这两位先知曾折磨住在地上的人”表示在被摧毁的教会,内心因这些而焦虑。这从“两个见证人”、“折磨”和“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在此被称为“两位先知”的“两个见证人”是指教义的良善与真理;“折磨”是指内心的焦虑;“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教会里生活,此处则在被摧毁的教会里生活的人。因此,这话表示对那些属于被摧毁的教会之人来说,内心因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而焦虑。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当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及其欲望,以及这些欲望的邪恶和虚假掌权时,教会的结束。这时,人们就被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折磨,因为他们内在或内心仇恨它们,无论他们口头上多么信奉它们;当一个人所恨的东西进入时,它从内在折磨他。
然而,这样一个教会之人只要活在世上,就不知道他对这两个见证人怀有如此大的仇恨,从内心被他们折磨,因为他不知道他的内层思维和情感的状态,只知道其直接进入言语的外层思维和情感的状态。但当他进入灵界时,他的外层思维和情感就睡去,内层思维和情感则打开,那时他出于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仇恨而感受到如此大的厌恶,以至于无法忍受听见它们。因此,当这样一个人进入属灵之爱和信掌权的任何天使社群时,他会受到极痛苦的折磨,这是出于对爱和信的仇恨的内在厌恶的一个迹象。这清楚表明,“这两位先知曾折磨住在地上的人”表示什么。“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那些在教会,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在此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这些人从内在被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折磨。“住”表示生活,因而表示生命,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住”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以赛亚书9:2; 13:20; 37:16; 耶利米书2:6, 15; 51:13; 但以理书2:22; 4:9; 以西结书31:6; 何西阿书9:2, 3; 诗篇23:6; 27:4; 80:1; 101:7; 西番雅书3:6;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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