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596.“脸面像日头”表示主的神性之爱,一切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圣言,都来自神性之爱。这从“脸面”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脸面”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神性怜悯和一切良善(对此,参看AE 74, 412a–e节);“日头”当论及主时,也是指神性之爱(对此,参看AE 401a–e, 525, 527节)。由于天使天堂里的一切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那里的光是神性真理,所以它也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之爱;由于圣言包括一切神性真理,世上的圣言也在天堂,还由于“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可参看AE 593节),所以此处说,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圣言。世上的圣言也在天堂(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59, 261, 303–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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