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588.“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的”表示在它们里面并从它们那里没有丝毫对真理的理解或对良善的感知,因而没有丝毫属灵生命。这从“看”、“听”和“走”的含义清楚可知:“看”是指理解真理(参看AE 11, 260a, 529节);“听”是指感知和服从(也可参看AE 14, 249节),也指有理解,以至于感知(AE 529节);“走”是指属灵地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参看AE 97节)。由此清楚可知,“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表示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对良善的感知,因而没有属灵生命;这些不在偶像里面或来自它们,因为“偶像”表示教义、宗教和敬拜的虚假,这些事物不在虚假里面,而是在来自良善的真理里面;来自对良善的意愿的一切理解、一切感知,和随之而来的属灵生命都在真理里面并来自真理。之所以说“随之而来”,是因为属灵生命在于对真理的理解和来自对良善的意愿的感知。事实上,真理在天堂之光中,以至于真理本身在天堂放光;这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灵界的一切光,这光赋予天使一切聪明和智慧。由于真理本身属于光,所以可知,虚假不属于光,它们熄灭光;因此,在圣言中,虚假被称为“黑暗”(参看AE 526节);它们因是黑暗,故是属灵死亡之荫。但要知道,构成这种黑暗的,是邪恶之虚假,而不是非来自邪恶的虚假。“听”表示来自对良善的意愿的感知,因而表示服从,因为言语与声音一起进入耳朵,说出来的真理进入理解力,由此进入思维,而声音进入意愿,由此进入情感。在灵界,声音显示并产生属于意愿的情感,有声的话语显示并产生属于理解力的思维(《天堂与地狱》,236, 241节;AE 323a节)。由此可见,为何“听”和“听从”也表示服从,“耳朵”和“听见”表示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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