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574.“他们的数目我听见了”表示它们的品质被感知到了。这从“听见”和“数目”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是指感知(参看AE 14, 529节);“数目”是指所论述的事物的品质(参看AE 429节),在此是指图谋反对良善之真理、感官人的推理所基于和代表的邪恶之虚假的品质,这些虚假由“马兵军队的数目”来表示,如刚才所述。下一节以这些话进一步描述了这些虚假的品质,即:“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有火胸甲,与蓝宝石或风信子石并硫磺;马的头好像狮子头;有火、有烟、有硫磺,从它们口中喷出来。”这些话描述了在此由“数目”所表示的品质。此处“数目”似乎是指某种数字的东西,但灵界没有数字,因为那里的空间和时间不像在自然界那样可测量和确定;因此,圣言中的一切数字都表示事物,数字本身表示事物的品质(参看AE 203, 336, 429—430; 《天堂与地狱》,2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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