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诠释启示录 #54

54.“当主日”表示

54.“当主日”表示当时的神性流注。这从“主日”的含义清楚可知,“主日”是指当主教导人时,因而是指当祂正在流入,或说通过流注进入时。主日就是安息日;在古代教会,也就是代表性教会,安息日是敬拜的最神圣事物,因为安息日表示主里面神性与人身或人性的合一,因而也表示祂的神性人身与天堂的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8494–8495, 10356, 10360, 1037010374, 10668节)。但主将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或人性合一后,这种神圣的代表就停止了,安息日就变成了教导的一日(参看《属天的奥秘》10360节)。因此,启示在主日向约翰作出;此处的启示是指关于教会状态的教导。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