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诠释启示录 #500

500.启8:6.“

500.启8:6.“拿着七枝号的七位天使就预备要吹”表示变化按其次序由从天堂而降的流注产生。这从“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和“吹号”的含义清楚可知:“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是指更内层、紧密地与主结合的天堂(对此,参看AE 488节);“吹号”是指流注,以及由此而来的状态变化和分离(对此,也可参看AE 489节)。由于接下来的内容按次序论述了由从天堂而降的流注所产生的状态变化,所以这一点由“拿着七枝号的七位天使就预备要吹”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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