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476.“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植入。这从“使袍子变得洁白”和“羔羊的血”的含义,以及一个事实清楚可知:“使袍子变得洁白”是指脱去虚假,披上真理,因为“白”和“变白”论及真理,这些真理由“袍子”来表示。“白”和“变白”论及真理(参看AE 196节);“袍子”表示总体上的真理(参看AE 395a节)。经上说“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是因为那些处于虚假之人的衣服在灵界显得很暗淡,还有污点,而那些处于试探之人的衣服则显得肮脏;不过,一旦他们从试探中走出来,由于那时他们充满神性真理,他们就看似穿上了没有污点、洁白闪亮的衣服,如刚才所提到的。这就是为何“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表示他们脱去虚假,披上真理。“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此,参看AE 329a–f节);由于在试探中,虚假被抖掉,真理被植入,所以一般来说,“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植入。“羔羊的血”在圣言的字义上表示十字架受难,但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人通过这神性真理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也就是说,他的衣服变得洁白。十字架受难是主的最后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完全征服了地狱,荣耀了祂的人身;当这些事实现和完成时,主就差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它表示从祂得了荣耀的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如主在约翰福音(7:39)和别处所教导的。当神性真理被接受时,人就通过神性真理,而不是通过在十字架上流血而被主改造和重生,并得救。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3—294节),以及其中从《属天的奥秘》所摘录的内容。这也可从一个事实清楚看出来,即:天使的衣服因又白又亮而闪闪发光,但不是凭对主在十字架上所流之血的信和思维,而是凭来自主、与他们同在的神性真理而闪闪发光。因为如前所述,他们的衣服都取决于他们所拥有的真理;任何天使都不允许思想主的受难,只允许思想祂的荣耀和对来自祂的神性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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