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启示录7:9, 10
451.启7:9, 10.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有一大群人,没有人能数得过来,是从各民族、各支派、各人民、各舌头来的,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袍,手拿棕榈枝。大声喊着说,愿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与羔羊。
“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有一大群人”表示所有照其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的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452节);“没有人能数得过来”表示唯独主知道他们里面的良善和真理是哪种品质,有多少,或说良善和真理的质和量(453节);“是从各民族、各支派来的”表示所有照其宗教教义而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454节);“各人民、各舌头”表示所有因无知和各种各样的宗教而处于虚假的人(455节);“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表示这些人在主的国度(456节);“身穿白袍”表示那时他们处于真理,并处于免受虚假伤害的保护(457节);“手拿棕榈枝”表示还处于与这些真理一致的生活良善(458节)。
“大声喊着”表示出于真理之良善并由此出于内心喜乐的崇拜(459节);“说,愿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与羔羊”表示对永生唯独来自主的称谢(4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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