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370.“我听见第三个活物说”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出来。这从前面所说的(AE 353, 362节)清楚可知,那里解释了类似的话。四活物或四个基路伯一个接一个地说话,因为他们所说的话从它的对立面进行对应;事实上,第一个基路伯像“狮子”,第二个像“牛犊”,第三个“有像人一样的脸”,第四个“像飞鹰”;“狮子”表示能力(参看AE 278节);“牛犊”表示良善(AE 279节);“人”表示智慧(AE 280节);“鹰”表示聪明(AE 281节);因此,当像狮子的第一个活物说话时,所描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第一个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会有从神性真理的争战(参看AE 355–359节),因为“狮子”表示属于神性真理的能力。当像牛犊的第二个活物说话时,所描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第二个状态,即那时,良善被毁了(参看AE 361–367节),因为“牛犊”表示教会的良善。当“有像人一样的脸”的第三个活物说话时,所描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第三个状态,这种状态就是,不再有任何真理,因为没有良善,因此不再有任何智慧,因为一切智慧都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人”表示智慧。当“像飞鹰”的第四个活物说话时,所描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第四个状态,即他们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因而未处于任何聪明,因为“鹰”表示聪明。由此清楚可知,四个活物按顺序照着对应,但从对立面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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