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215.“我也必保守你免去那将要临到全世界,试验住在地上的人的试炼时刻”表示当察罚临到那些在先前天堂里的人时的最后审判的时间,那时他们将得救。这从“将要临到全世界的试炼时刻”和“试验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将要临到全世界的试炼时刻”是指最后审判的时间;“试验住在地上的人”是指临到那些在先前天堂里的人的察罚;“我必保守你”表示那时,此处所论述的那些处于来自仁之信的人将得救。这些事明显与最后的审判有关,因为经上说:“当住在地上的人被试验时,那将要临到全世界的试炼时刻。”但由于《最后的审判》和《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论述了最后的审判,也论述了先前天堂及其废除,以及新天堂及其形成,而且本书会进一步论述它们,所以对这些话的补充解释被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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