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1160.“你决不能再见了”表示它们被永远毁灭了。这从“不能再见”的含义清楚可知,“不能再见”(它们,也就是肥美辉煌的事物,这些事物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吉祥之物,以及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壮丽之物),是指它们被永远毁灭了,因为不能再见的事物就是被永远毁灭了。
(续)
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就是指前面所描述的一种亵渎:
污灵从人里面出来,走遍干旱之地,寻求安歇之处,却寻不着。于是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到了,就发现它是空的,打扫干净,修饰好了。便去另带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都进去住在那里;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坏了。(马太福音12:43–45)
这段经文描述了一个人因污灵离开他而发生的改变;这污灵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回来,描述了他回到邪恶中,以及随之而来的亵渎。
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同样描述了这种亵渎:
耶稣对在毕士大水池边得医治的人说,看哪,你已痊愈了,不要再犯罪,免得更糟糕的事临到你。(约翰福音5:14)
又:
祂使他们眼瞎、心硬,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免得他们回转过来得了医治”表示免得他们成了亵渎。犹太人将会如此(马太福音12:45);这就是为何他们被禁止吃脂油或脂肪和血(利未记3:17; 7:23, 25),因为吃脂油或脂肪和血表示他们对圣物的亵渎,他们就具有这种秉性。此外,主通过其圣治以最大的小心谨慎防范这种亵渎的存在;为此,祂将人里面的那些神圣的事物与那些不神圣的事物分离,将那些神圣的事物存储在其心智的内层,并把它们提升到自己这里,将那些不神圣的事物存储在外层,并把它们转向世界。因此,神圣事物与不神圣的事物就分离了,这样人就能得救了。但当良善与邪恶混杂在一起时,这一切是无法实现的。主在启示录(2:10, 26)中教导说,那些持续留在信与爱中,直到死亡的人将拥有生命的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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