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1154.“役畜、羊”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灵-属世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役畜”和“羊”的含义清楚可知:“役畜”是指关注仁爱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羊”是指仁之良善,这可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所有经文(如以下经文:马太福音7:15; 9:36; 10:5, 6, 16; 12:10–12; 15:21–29; 18:12, 13; 25:31–41; 26:31; 马可福音6:34; 14:27; 约翰福音10:1–18, 26–31; 21:15–17; 以及先知书中的许多经文)看出来。在这些经文中,羊都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故在抽象意义上,“羊”表示仁之良善。但“役畜或牲口”表示关注仁之良善的真理,尤其是驴,驴是用来骑乘和驮重物的,它们表示那些属于功用和教导的事物。如在以赛亚书:
他们把财物驮在役畜的背上。(以赛亚书30:6)
此处“财物”表示知识。路加福音:
撒玛利亚人扶被强盗打伤的人骑上自己的牲口。(路加福音10:34)
“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表示照他的能力教导他,可参看前文(AE 375e—376e, 444c节),那里解释了这段经文。至于当所指的是驴时,“役畜或牲口”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31b, 140节)。之所以说“役畜和羊”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和良善,是因为此处所指的,是属于那些在主的外在教会,因而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或说终端天堂中的人的真理和良善;这些人是属世的,但仍接受属灵之物,故被称为属灵-属世的。然而,在此处和在别处一样,意思是说,出于这些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被亵渎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尽管人对圣治的运作一无所知,但它可以通过两个对比来说明。它就像一个园丁,收集灌木、果树和各种花卉的种子,给自己提供铲子、耙子和其它耕种土地的各种工具,然后给园子施肥、挖土、分垄、撒种、平整地面。这好像是园丁自己的工作,或说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这一切事;但正是主使种子扎根,从地里发芽,长出叶子,然后开花,最后产出新种子,这一切都是为了园丁的利益。它也像一个即将盖房子的人。他给自己提供必要的材料,如木材、椽子、石头、水泥和其它各种东西。但后来,主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就盖好了完全适合人的房子,从地基直到屋顶。由此可推知,除非人为自己提供他的园子或房子所必需的东西,否则他既不会有园子及其果实的益处,也不会有给他提供住处的房子。
改造也是如此。人必须为自己提供的东西是从圣言、教会的教义、世界和自己的学习中所获得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主做了其它一切事。然而,必须牢记,栽种园子或盖房子所必需的一切,也就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如前所述,只是必要的材料;在人使用它们,或貌似出于自己照之生活以前,它们并没有生命。当情况是这样时,主就进入,赋予生命,并建造,也就是改造。园子或房子是人的理解力,因为他的智慧居于其中,而智慧从爱中获得它所拥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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