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诠释启示录 #106

106.“不然,我很

106.“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表示不然,可以肯定的是,天堂不会赐给他们。这从“很快临到”和“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很快临到”是指肯定的(“很快”表示肯定,参看AE 7节);“灯台”是指教会和天堂(对此,也可参看AE 62节)。因此,“把灯台从原处挪去”表示与教会和天堂分离,或换句话说,天堂不会赐给他们。天堂不会赐给那些只拥有知识,没有与之一致的生活之人(参看AE 104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