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1020.“列族的城也都倒塌了”表示取自圣言的良善教义的一切同样都消散了。这从“城”、“列族”和“倒塌”的含义清楚可知:“城”是指教义,如刚才所述;因此,“城”表示教义,或教义的一切。“列族”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良善(参看AE 175, 331, 625节)。“倒塌”是指消散,因为当城倒塌时,城就消亡了;当教义倒塌时,其真理就消散了。
(关于第八诫续)
当一个人不去作按道德和属灵意义来理解的假见证,避开并厌恶如罪的它们时,对真理的爱和对公义的爱就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当一个人因此爱真理和公义时,他就是在爱主,因为主是真理本身和公义本身。当一个人爱真理和公义时,可以说真理和公义也在爱他,因为主爱他。因此,他的话语成为真理的话语,他的作为成为公义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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