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揭秘启示录 #954

954.“我是大卫的

954.“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是明亮的晨星”表祂就是那曾生在世上,当时是光,并将以出现在祂的新教会,也就圣耶路撒冷面前的新光到来的主自己。“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表示祂就是那曾生在世上的主自己,因而是在其中神性人身中的主;祂由此被称为“大卫的根和后裔”,还被称为“大卫的苗裔”(耶利米书23:5; 33:15),以及“从耶西的树墩子所发的一条,从他根生的枝子”(以赛亚书11:1,2)。“明亮的晨星”表示当时祂是光,并且祂将以出现在祂的新教会,也就圣耶路撒冷面前的新光到来。祂因是以光降世而被称为“明亮的星”,因此,祂同样被称为“星”,以及“光”;称为“星”(民数记24:17),称为“光”(约翰福音1:4-12; 3:19, 21; 9:5; 12:35-36, 46;马太福音4:16;路加福音2:30-32;以赛亚书9:2; 49:6)。祂因出现在来自祂的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面前的光而被称为“晨星”;“星”表示来自主的光,这光本质上是智慧和聪明;“早晨”或“黎明”表示祂的到来,然后便是新教会(参看151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