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850.启20:5.“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表除了现在所提到的这些人外,其余的人无一被接升天堂,直到那“龙”被释放后,那时他们便接受测试和审查,以查明他们的性质。“其余的死人”表示也被那些陷入唯信的人所弃绝的人,因为他们敬拜主,并照祂的诫命生活,只是还没有接受测试和审查,以查明他们的性质。此处“死人”表示这些人(847节)。因为所有人离世后首先进入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在那里接受测试和审查,并做好预备,恶者预备下地狱,善者预备上天堂。经上论到这些人说,他们“还没有复活”,也就是说,他们尚未像前者那样与主结合,并与天上的天使相联。后来,又有许多人得救,这一点从本章12-15节经文明显可知,在那里经上说“案卷展开了,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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