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揭秘启示录 #84

84.“并要悔改,行

84.“并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表他们要将其生命状态反转过来。人皆将教义真理置于首位,只要这样行,他就好比未熟的果子。而重生之人在吸取真理后,便将生活的良善置于首位,并且他越是这样行,就越发成熟,好比成熟的果子;随着他逐渐成熟,那么他成熟到什么程度,他里面的种子就多产到什么程度。我曾在那些成为灵的人当中观察过这两种状态。在第一种状态下,他们看似朝向地狱上方的山谷;而在第二种状态下,则看似朝向天堂的乐园。这种生命状态的反转就是此处所表示的。这一切通过悔改及此后生活的良善实现,这就是“并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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