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837.“众鸟都吃饱了他们的肉”表地狱魔鬼仿佛靠他们的恶欲,也就是他们的小我(proprium或统我)得到滋养。“鸟”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因为地狱魔鬼便陷入这些虚假,他们与同陷入属于其爱之虚假的世人在一起,所以“鸟”在此表示这些魔鬼。凡陷入这些虚假的人,死后就成为这类魔鬼中的一员。无用且有害的鸟类,尤其以腐肉为食的不洁和贪婪的鸟类表示属于爱的虚假(757节)。“肉”在此表示属人之小我的恶欲(748节)。“吃饱了肉”表示仿佛靠它们被滋养,并快乐地汲取它们;因为陷入相同恶欲的地狱魔鬼渴望汲取这类人的思维和呼吸所散发的欲望,并用它们充满自己的鼻孔,进而充满自己的生命;所以他们也一起生活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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