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823.“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来自祂的圣言神性真理。“头上”表示来自主;因为“头”表示出于爱的智慧;人藉着源于爱的智慧从头被管理。约翰之所以看见“头上的冠冕”,是因为“冠冕”所表示的圣言神性真理来自主。“冠冕”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参看231, 540节)。“头”论及主时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47节);“头”还有更多含义(538, 568节)。在灵界,圣言的神性真理对应于冠冕,冠冕出于对应而出现在那里,并且在天上显现在那些视圣言为神圣之人的头上。正因如此,“冠冕”表示字义上的圣言神性真理。原因在于,字义因属灵和属天之义而透明,正如冠冕因光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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