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揭秘启示录 #780

780.“牲口,羊”

780.“牲口,羊”表他们不再拥有出于教会的外在或属世良善和真理的敬拜,因为他们的敬拜里面丝毫没有与此处所提及的事物相对应之物。
这与前面(777,778节)的解释很相似;不同之处在于:那里的事物表示属灵的的良善与真理,并属天的良善与真理,而此处的事物表示属世的良善与真理;至它们之间的区别(参看773节)。“牲口,羊”表示由公牛、牛犊、公山羊、绵羊、小山羊、公绵羊、母山羊、羊羔等构成的祭物。“牲口”是指公牛和牛犊,“羊”是指小山羊、公山羊、母山羊、羊羔;祭物是敬拜的外在,也被称为敬拜的属世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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