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729.启17:5.“在她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表示在其内层的品质方面的天主教的宗教说服,这内层的品质被隐藏:它从其源头上就已经玷污并亵渎了属于圣言、因而属于教会的事物,它的源头来自出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教会的圣物和天堂,因而统治主及其圣言的一切的爱。“在她额上写着”表示被植入爱,因为“额”表示爱(AR 347, 605节)。“奥秘”表示从内层隐藏的东西。“大巴比伦”表示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及其一切品质,如前所述(AR 717节)。“淫乱”表示对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玷污(AR 719-721节),以及它们的污秽,如前所述(AR 728节)。“可憎之物”表示对教会圣物的亵渎,如刚才所述(AR 728节)。“地”表示教会(AR 285节)。因此,“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表示它们的源头。由于这些话写在她的额上,“写在额上”表示被植入爱,而他们的爱是出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教会的一切和天堂,因而统治主及其圣言的一切的爱,所以所表示的是这一点。
由此可见,“在她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表示在其内层被隐藏的品质方面的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即:它从其源头上就已经玷污并亵渎了那些属于圣言、因而属于教会的事物,它的源头来自出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教会的圣物和天堂,因而统治主及其圣言的一切的爱。他们的爱是对统治教会的一切的爱,这一点从他们声称有权掌管人们的灵魂,掌管与他们的敬拜有关的一切事物可以得知。它是对统治天堂的爱,这一点从他们取得释放和捆绑、从而打开和关闭的权柄可以得知。它是对统治主的一切的爱,这一点从教区牧师的职权可以得知,他们利用这种职权将属于主的一切都归给自己。它是对统治圣言的一切的爱,这一点从他们独揽解经权可以得知。它之所以被称为出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是因为还有一种出于对功用的爱的对统治的爱;这两种爱彼此截然对立,因为出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是属魔鬼的,它只关注自我,并为了自我而关注世界;但出于对功用的爱的对统治的爱是属天堂的,它关注主,而从主发出的一切都是功用,对它来说,功用就在于为了灵魂得救而向教会行善;因此,这爱憎恶出于自我之爱的对统治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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