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724.“那兽有七头十角”表出于圣言的聪明,一开始是神圣的,后来就没有了,最后成了疯狂,以及不断从圣言而来的大有能力。当论及主和圣言时,“头”表示聪明和智慧,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疯狂和愚蠢(参看538,576节)。“七”并非表示七,而表示全部,适用于神圣事物(10,390节)。“角”表示能力(270节),“十角”表示大有能力(539节);“七头”表示聪明一开始是神圣的,后来就没有了,最后成了疯狂,这一点从本章9和10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天使提及“七头”的含义,这一点将在下文看到。由此明显可知,“那兽有七头十角”表示出于圣言的聪明,一开始是神圣的,后来就没有了,最后成了疯狂,以及不断从圣言而来的大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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