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711.“大地震,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没有这样大的地震”表教会的一切事物仿佛在摇撼、骚动、倾覆并从天上被拽下来。“地震” 表示教会状态的改变(参看331节);地震有轻有重,此处是最严重的那种,因为经上说“自从有人以来,没有这样大的地震”,故显而易见,“地震”在此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在摇撼、骚动、倾覆并从天上被拽下来。经上还论到被称为古蛇、魔鬼和撒旦的这龙,说:
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启示录12:4)
公山羊(但以理书8:10-12)也一样。主也说到该教会的终结:
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将来也必没有。(马太福音24:21)
在先知书,教会的终结也以摇撼、倾覆和摔在地上,以及其它涉及地震的现象来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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