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揭秘启示录 #708

708.启16:17

708.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空中”表流注从主进入改革宗教会之人所具有的总体上的一切事物里面。“第七位天使倒香瓶”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流注。“空(气)”(air)表示觉察和思维、因而其信仰的一切事物;因而还表示那里所有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之人的总体性质;因为“空气”表示他们的呼吸;而呼吸对应于理解或认知,因而对于觉察与思维,也对应于信仰;因为信仰照着对理解或认知的觉察而属于思维。这种对应是存在的,在灵界,人人都照其信仰而呼吸,这一事实在《圣爱与圣智》第五章有充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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