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684.“它们就变成了血”表被歪曲的圣言真理。“血”在正面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的神性真理(379节)。“血”之所以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神性真理,是因为犹太人流了主的血,而主是神性真理本身或圣言;他们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已经歪曲和亵渎了圣言的一切真理。主作为圣言遭受苦难,或犹太民族怎样向圣言施暴,就怎样向主施暴,这一事实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5-17节)。那些陷入唯信的人之所以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是因为整部圣言论述遵行其中诫命的生活,论述主,主是耶和华和独一神,而那些陷入唯信的人并不思想遵行圣言诫命的生活,也不靠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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