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681.“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海中一切活着的灵魂都死了”表他们当中的地狱虚假,圣言、因而教会和信仰的一切真理都被它们灭绝了。“好像死人的血”或血块和血腥物表示地狱的虚假;因为“血”表示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的神性真理(379节);但“好像死人的血”表示地狱的虚假,因为“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而“死人”表示地狱的东西(321,525节)。“一切活着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圣言、教会和信仰的一切真理都被灭绝了,因为“活着的灵魂”表示信仰的真理,“活着的灵魂死了”表示信之真理的灭绝。在圣言中,“灵魂”当论及人时,表示他的属灵生命,也就是其理解或认知的生命;由于理解或认知通过真理而成为理解或认知,而真理属于信仰,所以“灵魂”表示信仰的真理。这就是“灵魂”的含义,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以及论及灵魂和心的地方明显看出来。显然,“灵魂和心”是指人的生命,但人的生命来自意愿和理解或认知,从属灵的角度来说,来自爱与智慧,也来自仁与信;来自爱或仁之良善的意愿生命由“心”来表示,来自智慧或信之真理的理解或认知由“灵魂”来表示。这就是相关经文(如马太福音22:37;马可福音12:30,33;路加福音10:27;申命记6:5;10:12;11:13;26:16;耶利米书32:41等,在这些经文中灵魂,即soul经常译为“性命”)中“灵魂和心”的意思。在单独提及“心”的经文和单独提及“灵魂”的经文中,它们的意思也一样。以名字区别它们是由于心与意愿并爱相对应,肺呼吸与理解或认知并智慧相对应,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第五章,那里论述了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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