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654.“远有一千六百斯他丢”表纯邪恶的虚假。“斯他丢”(stadia)和“道路”(ways)所表相同,因为“斯他丢”是丈量道路的单位,“道路”表示引领的真理(176节),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引领的虚假;“一千六百”表示整体的邪恶,因为“一千六百”和“十六”所表相同,“十六”又和“四”所表相同,十六是四与四相乘的结果,而“四”论及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322节),因此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以及邪恶与虚假的结合,如此处便是;由于任何数字乘以“一百”都不会失去它的含义,而是将其提升,故“有一千六百斯他丢”表示纯邪恶的虚假。在圣言中,一切数字皆表示事物(参看348节),一个数字表示一个事物的性质或品质(448,608-6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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