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揭秘启示录 #616

616.“并且我所听

616.“并且我所听见的好像竖琴师用竖琴所弹的声音”表低层天堂的属灵天使出于内心的欢乐对主的告白。“用竖琴所弹”表示出于属灵真理告白主(参看276节);这样的告白是发自内心的欢乐;因此,“竖琴师”表示属灵天使。他们之所以是低层天堂的天使,是因为经由高层天堂而来的主的声音听上去如同“众水的声音”和“大雷的声音”(614,615节)。听见有“竖琴师用竖琴所弹的声音”,是因为从低层天堂传下来的声音或言语有时听上去就像竖琴的声音;不是他们在用竖琴弹奏,而是因为出于内心欢乐而对主的告白声从下面听来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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