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揭秘启示录 #60

60.“看哪,我是活

60.“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世世代代”表祂是永恒的生命。既然“那存活的”表示唯独祂是生命,生命唯独来自祂(58节),那么可知,“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世世代代”就表示唯独祂是永恒的生命,因而永生唯独来自祂;因为永生在祂里面,因而来自祂。“直到世世代代”表永恒。永生唯独来自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凡信我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震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6:40, 47-48)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47)
我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活着;凡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等)
因此,主被称为“那活到世世代代的”(又如启示录4:9-10; 5:14; 10:6;但以理书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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