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58.“祂又是那存活的”表唯独祂是生命,并且生命唯独来自祂。在旧约圣言中,耶和华自称“活人和永活的”(the living, and He that liveth或Alive and Living),因为唯有祂活着。事实上,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爱和智慧就是生命。唯有一个独一生命,这生命就是神,天使和人只是从神接受生命的器皿。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一书有大量说明。在很多地方,耶和华自称“活人和永活的”(以赛亚书38:18-19;耶利米书5:2; 12:16; 16:14-15; 23:7-8; 46:18;以西结书5:11)。甚至就神性人身而言,主也是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故祂说: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和生命。(约翰福音11:25)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生命在祂里头;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 1-4, 14)
主既是独一的生命,那么可知生命唯独源于祂;所以祂说: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活着。(约翰福音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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