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揭秘启示录 #560

560.启12:13

560.启12:13.“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儿子的妇人”表在灵人界,龙们一摔下去,就开始因新教会的教义而侵扰新教会。“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表示当龙们看到他们与天堂分离,与地上的世人联结时(552,558节);“就逼迫妇人”表示他们随即开始侵扰主的教会;被逼迫的“妇人”是指这教会(533节);“那生儿子的”表示由于这教义;妇人所生的“孩子”或“男孩,儿子”是指新教会的教义(参看535,542,543,5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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