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揭秘启示录 #539

539.“十角”表示

539.“十角”表示大能。“角”表示能力(AR 270节);“十”表示大量(AR 101节)。之所以说“龙”有大能,是因为“龙”所指的这种信,即人唯信得救,无需律法作为,迷惑心智,然后确认说服心智。它迷惑人,因为当一个人听说律法的诅咒或定罪被除去,主的功德通过唯独相信这一点而被归算给他时,他就会尽情享受心智和身体的快乐,不再害怕任何地狱;“龙的十角”所表示的能力由此产生。他的确拥有这种能力,这一点从整个改革宗基督教界到处接受这信很明显地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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