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揭秘启示录 #460

460.“不能看、不

460.“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的”表它们里头没有丝毫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经上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偶像崇拜者以为他们的偶像能看也能听,因他们将这些偶像奉为神明;然而,这还不是这句话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敬拜的虚假里面没有丝毫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因为“看”与“听”表示理解与领悟(7,25,87节);“走”表示活出来(167节);因此,这三样事物表示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之所以表示这一切,是因为“偶像”表示敬拜的虚假,这些虚假里面没有丝毫属灵和理性的生命。偶像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这事太过明显,不值得在此一提,所以其中必有某种内在含义。在圣言的其它部分,也是这样论及“偶像”,如以下经文:
他们不知道、也不明白,他们的眼不能看见,他们的心不能明白,他们没有知识,也没有聪明。(以赛亚书44:9,18,19)
他们不能说话,也不能行走。(耶利米书10:3-10)
他们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诗篇115:5; 135:15-16)
这些话之所以表示类似事物,是因为“偶像”表示敬拜的虚假,这些敬拜的虚假里面没有丝毫系真生命的生命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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