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揭秘启示录 #384

384.“领他们到生

384.“领他们到生命水的泉源”表并且要通过圣言的真理引领他们与祂自己结合。“生命水的泉源”表示主,以及圣言;“水”表示真理(50节),由于当人照着圣言的神性真理生活时,这神性真理就变成了生活,与主的结合便产生了,所以“领他们到生命水的泉源”表通过圣言的真理引领与主结合。“一个泉源”和“诸泉源”表示主,以及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啊,我所有的泉源都在你里面。(诗篇87:7)
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17:13)
百姓离弃了我这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2:13)
你也必叫他们喝你乐河的水,因为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泉源。(诗篇36:8,9)
那日,必给耶路撒冷的居民开一个泉源。(撒迦利亚书13:1)
以色列在雅各的泉源独自安然居住。(申命记33:28)
当主坐在雅各泉旁时,祂对那妇人说,我所赐的水要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5-20)
约瑟是泉(源)旁多结果子的人。(创世记49:22)
从以色列源头而来的称颂主。(诗篇68:26)
那时,你们必从救恩的泉源欢然取水。(以赛亚书12:3)
我将生命泉的水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喝。(启示录21:6)
我要引他们到水泉旁,行在正直的路上。(耶利米书31:9)
以赛亚书中也有类似这些,以及上述启示录中的话:
他们不饥不渴,炎热必不伤害他们,因为怜恤他们的必引导他们,直到水泉旁边。(以赛亚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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