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揭秘启示录 #244

244.“第四个活物

244.“第四个活物像飞鹰”表示在知识或认知和由此产生的理解方面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鹰”表示各种事物,“飞鹰”表示理解所源于的知识或认知,或说通向理解的知识或认知,因为它们在飞行时,既认识又看见;事实上,它们有锐利的眼睛,可以看得清清楚楚,而“眼睛”表示理解力(AR 48, 214节)。“飞”表示接受和教导,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预见和提供。在圣言中,“鹰”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那等候耶和华的,必重新得力;他们必如鹰展翅上腾。(以赛亚书40:31)

“如鹰展翅上腾”是指被提升到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而被提升到聪明。约伯记:

大鹰上腾,窥察食物,岂是藉你的聪明、照你的吩咐吗?他的眼睛清楚看到远方。(约伯记39:26-27, 29)

此处“大鹰”描述了认识、理解和清楚看见或预见的能力,以及这一事实:这种能力不是来自人自己的聪明。诗篇:

耶和华用美物使你的口满足,以致你如鹰被更新。(诗篇103:5)

“用美物使你的口满足”是指通过知识或认知给予理解;因此,经上拿鹰来作对比。以西结书:

有一大鹰,翅膀大,翎毛长,来到黎巴嫩,将香柏树梢取去,将它栽于种田里,它就生长。又有一大鹰,这葡萄树向这鹰弯过根来。(以西结书17:1-8)

此处这两只“大鹰”描述了在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和由此而来的聪明方面的犹太和以色列教会。但在反面意义上,“鹰”表示虚假的知识或认知,理解力因这知识或认知而被败坏了(如马太福音24:28; 耶利米书4:13; 哈巴谷书1:8, 9;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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