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110.“也知道你住在哪里(就是有撒但宝座之处)”表他们的生命陷于幽暗。从前文(97节)可以看出,“撒但”是指由那些处于虚假之人所形成的地狱;处于虚假就是处于属灵的幽暗。“属灵的幽暗”、“死荫”和“黑暗”无非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在地狱的状态,故在圣言中,经上也用这些词来描述虚假。由此可见,“撒但宝座”表纯粹的幽暗。不过,“幽暗”在此不是说他们处于纯粹的虚假,而是说他们没有处于教义的真理。因为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处在光中,因此不处于真理就是不处于光,也就陷于幽暗之中。真理处在天堂之光中,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126-140节),还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3, 104-113节)。
圣言多处论述了那些住在“黑暗”、“死荫”和“幽暗”当中的人,主会打开他们的眼睛。他们是指外邦人,有良善的行为,但没有任何真理,因为他们不认识主,也没有圣言。基督教界内那些只重行为,不顾教义真理的人,情况与之极为相似,故也只能被称为外邦人。他们虽然知道主,却不靠近祂;虽然拥有圣言,却不寻找当中的真理。 “我知道你住在哪里”就表示知道他们的品质,因为在灵界,人人都照着其情感的品质而居住。因此很明显,“你住在有撒但宝座之处”表示其良善的生命陷于幽暗之中。
撒但灵通过那些只重行为的人也具有权能,若无他们,便无济于事。因为在灵界,撒但灵将其拉拢过来,只要他们当中有一个说:我是你的邻舍,因此你当向我行善。一听这话,他们就靠近给予帮助,也不问问他是谁,是什么样的人。因为他们没有真理,而人唯有借着真理,才能分辨彼此。这也是“你住在哪里撒但宝座之处”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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