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162.当作过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与那些穿衣服的人在一起时,只见有一个女人有一张极为漂亮的脸蛋,穿着也很简单,一件外衣优雅地披在身后,并且拉到胳膊以上。她头戴花环形状的漂亮头饰。这个灵人一看见这个少女就非常欢喜,开始与她搭讪,还拉着她的手。但少女发觉他是一个灵人,并且不是来自她的星球,于是便挣脱了他,匆忙离开了。后来,他又看见右边有许多女人;她们在照料绵羊和羔羊,当时正把羊赶到水槽,水槽里的水是从湖里通过一个小水沟流过来的。她们穿着相似的衣服,手拿牧杖,用来赶绵羊和羔羊喝水。她们说,绵羊要顺着她们的牧杖所指的方向走。只见这些绵羊个头都很大,毛茸茸的尾巴又大又长。走近看时,只见女人们的脸既丰满又漂亮。我还看到了男人,他们的脸也是人肉色,和我们地球人一样。不同之处在于,脸的下面部分没有胡须,而是发黑。他们的鼻子更像是雪白,而不是肉色。
后来,前面提到的那个在世时作过传教士的灵人被引领继续朝前走,但他不情愿,因为他还在思想他所喜欢的那个女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的影子仍出现在原来的地方。然后,他到了赤身露体的人那里。这些人看上去成双成对结伴而行,都是一夫一妻。他们腰系缠腰布,头上裹着一种头巾。当与他们在一起时,这个灵人被带入在世时想要传道所在的状态。于是,他说,他想向他们传讲主的十字架受难。但他们说,他们不想听这种故事,因为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他们知道主是活着的。于是,他又声称他想传讲主是活着的。但他们还是不肯听,说,他们从他的话里觉察到某种并非天上的事物。因为他的话大部分关注他自己,他的名声和荣耀。事实上,他们能从他说话的语气听出这话是否发自内心,因为他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不能教导他们。对此,他沉默了。他在世时是最能言善辩的演讲者,十分擅长把听众引向神圣思维。但这种能力只是他所习得的一种技能,因而是某种来自他自己和世界,而非天堂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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